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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是誓言,所以這篇我的文章選項是「法令法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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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我也許十年以後的憑證

這幾天一直在吃喜酒,吃了這麼多攤以後的感想,第一個當然就是:等我結婚那天聽過我名字三個字的人都要收到帖子。

第二個感想:如果,假設,我結婚那天還不算太窮,來吃喜酒的每個人吃完飯以後,都可以把筷子拿走,而且我保證,絕對是「好用的筷子」。

為什麼會有第二個感想(應該沒有人想知道為什麼會有第一個感想吧?),因為這麼多攤喜酒裡面,沒有一攤提供的筷子是好用的。一攤都沒有。每次我拿起喜宴的筷子,心理的os都是同一句話「媽了個叉巴子,比我家鐵掀還沉!!」
我覺得,這就是「陋習」。我完全不相信世界上有人會覺得飯店的筷子好用(ok也許姚明可以),太長、太重、表面太光滑。作為吃飯工具的機能性幾乎是零。那為什麼會用這麼難用的東西?喔!氣派!鑲金四稜的象牙筷是吧?!「陋習」!!

節錄我朋友Mjolnyr的言論「以個體而言,中國人相當聰明」(別問我以群體而言如何,你不會想聽的)。從拿筷子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端倪,一手拿兩個分開的工具,並且必須應對各種不同表面處理的食材。其實是挺浪費能量的行為,也虧筷子一用就是千來年。不過,這就是「浪漫」,只有小孩子才拿湯匙!

所以,如果無名沒倒(我結婚之前沒倒),那我在此留下誓言「結婚禮品是一雙超棒的筷子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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